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人享有對商標的專有權,其他人未經註冊人許可,不得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類商品上使用。根據該法律規定,商標的授權必須由商標註冊人親自進行,而且必須是原件授權,復印件無效。因此,拿法人的商標註冊證復印件給別人授權是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