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壹種情況的處理辦法有:如果商標代理公司的商標尚未註冊成功在三個月的公告期,貴公司可以進行異議;如果是已經註冊成功的話,那只能自該商標核準註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理由是惡意搶註,收集這方面的證據比較的難)。
針對第二種情況,妳們就不用擔心了。如果是同壹個商標那麽商標局是不會核準的。
針對第三種情況,那就是妳們最好是找到妳們公司曾經使用的證據針對商標代理機構的該商標的進展情況提異議或者是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