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標記”和“標誌”作為名詞時,“標誌”的含義囊括了“標記”,對於“標誌”而言,不僅記號可以作為“標誌”,而且能表明特征的事物也可以表示為“標記”,這樣壹來,“標誌”的含義比“標記”豐富壹些,尤其當對應著聲音商標和氣味商標來說,“標誌”作為立法中采用的法律術語,更正式,也更合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