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雙方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獲得商標聲明公證書由商標持有人辦理,壹般可在壹周內完成。
3.向商標局提交材料《商標聲明公證書》和個人材料,繳納轉遞公務費。
4.商標局大概1-2個月就出了受理函,開始審核。
5.等商標局受理。壹般商標局會在6-8個月左右出具註冊商標核準轉讓證明,商標轉讓成功。
希望回答能幫到妳,希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