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初步審定公告的時間是3個月,3個月屆滿無人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會制作商標註冊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六條 法定期限屆滿,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註冊決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復審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註冊決定或者復審決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