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文字,文字是構成商標基本的要素,有的是文字加圖形,有的是單個漢字。文字可以輸藝術字體,也可以是各種字體的文字。2、圖形,圖形的表現力很強,可以鮮明的表現出區別性。圖形可以是描繪人和物的形狀,也可以是虛構的圖形,或者抽象的圖形。3、三維標誌,立體的。4、顏色組合,目前只有顏色組合才可以申請商標,對於單壹顏色,實踐中我國還沒有將其作為商標註冊需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