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為什麽通用名稱不能註冊商標

為什麽通用名稱不能註冊商標

在商標法中有以下明確規定第十壹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壹)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三)缺乏顯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所以,這個是強制性的不允許。

  • 上一篇:天朗609二代音質算什麽檔次
  • 下一篇:五代宋遼金時期西域的糧食作物主要有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