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顯著性:商標文字應能夠與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具有足夠的辨識度,不能是通用或描述性的詞語。
2、沒有欺騙性:商標文字不能導致公眾對相關商品或服務產生誤解或混淆,也不能涉及虛假陳述。
3、不侵犯他人權益:商標文字不能與他人已註冊的商標相似,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商標、名譽、隱私等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