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受理通知書》是商標局收到申請後給當事人的憑證,類似於收據。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後,商標局會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告知申請人商標局已經受理其申請,並告知其申請日期。《商標受理通知書》壹般在六個月左右。
通知書還顯示,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符合要求,申請手續完備,商標局決定受理其申請。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申請手續完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應當編制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可見,凡是收到《受理通知書》的,表明其商標註冊申請在形式上符合要求,商標局已經受理,將依法進行審查。
擴展數據:
商標註冊所需的信息:
(1)以自然人名義申請的,需要出示身份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以企業為申請人申請登記的,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並提供發證機關簽署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壹份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加蓋單位公章和個人簽名。
(2)商標相關名稱及商標圖樣65,438+00份(規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提交彩色圖樣65,438+00份,黑白墨水稿65,438+0份)。提供的商標圖案必須清晰易貼,用光亮耐用的紙張或照片替代,長寬不超過10 cm,小於5 cm。商標圖案方向不明確的,應當用箭頭表示上下。在申請香煙和雪茄的商標時,設計可以和實際使用壹樣大。(ps:申請註冊的商標為人物肖像的,應附肖像所有人同意使用該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公證聲明。)
(3)準備相應的註冊費用:註冊商標費:600元。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需要支付商標代理費約1,000元。(PS: 10物品將收取600人民幣。超過10項後,每超出壹項收取60元。如果不繳納費用,商標局將不予受理其申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商標受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