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是我國歷史上少有的註重發展商業的朝代,也是我國封建王朝史上鮮有以商立國、不壓抑商人的朝代。由於重商的政策,使社會也出現貧富兩極分化,也就是富商與小商販。富商與小商販由於經濟實力的不同,在娶妻標準上也是有差異的。
宋朝商人的婚姻感情生活,沒有文人筆下牛郎織女的風花雪月,也不是古代筆記小說中舉案齊眉的理想。由於受著所處在社會地位、經濟生活的影響,宋朝商人的婚姻締結也與自己經濟生活是密切相關的。
由於中國古代社會階層排序都是?士農工商?,雖然宋朝是商業立國,但是商人在宋朝整體地位都是比較低的。
富商的婚姻宋朝實施?婚姻不問門閥?的制度,就是婚姻不分等級,士農工商可以互相通婚,士大夫階層與俗人結婚,商人就是?俗人?群體中壹員。很多商人,尤其是有錢的富商就想與士大夫階層締結婚姻,實現朝著上層社會發展,轉變自己身份的願望。
富商壹般是解決?士?人,也就是讀書人的經費需要,尤其是解決中下士人經濟拮據的問題。
通常商人用婚姻的手段與士人連為紐帶,然後用家中財富周濟窮困落魄的士人,當士人功德圓滿時候,商人可以享受當初投資的回報。這不是簡單的商品交換,是壹種獲得利益很大的交換,也就是用商人財富換得往上流社會攀登的?前途?。在交換中,雙方都是互相情願,沒有太多的牽強。當士人與商人結為婚姻,士人當官飛黃騰達,商人家裏也流入了富貴、名望、顯赫的氣息,這也充分體現中國宗法社會血緣關系的特征。
所以,宋朝就流行?榜下擇婿?與?榜前擇婿?。?榜下擇婿?,就是科舉考試開榜那壹天,就是選擇中榜的士人為女婿。在史書記載,當時榜下捉婿的局面是非常火熱的,很多富商與達官顯貴為了擇婿進行了激烈的爭奪。與達官顯貴相比較,商人沒有官位的優勢,在爭奪中處在劣勢地位,只能以?財富?為競爭的籌碼。
小商販的婚姻小商販就是資產微博的小商人,由於錢財不多,不能如富商破費錢財轉變身份。而且,小商販的生意活動,需要婦女參與料理家務與經商營生等勤苦的活動。所以,小商販在選妻子時候,壹般也選小商販家庭或者從事粗活勞動的女子。
有些小商販不願意娶家境較好的女子為妻,是擔心富貴女兒是不能過粗茶淡飯的生活,以及擔憂富貴女兒缺少維持家庭生計的能力。如果娶都是小商販家庭或者粗活勞動的女子,就相當於為家族生意增添了壹個人手,何樂而不為?
所以,在宋朝,商人婚姻都是充滿追求商業利益的特色,壹切都是為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