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印刷字體及其文字可分為四類:
1.第壹類是傳統字體,如黑體、斜體、宋體、仿宋體,這些字體早已超過了著作權的法律保護期。現在,這些中文字體的字不再享有版權財產權。
2.第二類是在上述傳統字體基礎上改進的字體,但改進程度未達到高度原創,這些中文字體的文字依法不享有著作權財產權。
3.第三類是在上述傳統字體基礎上改進的字體,但改進程度達到了高度原創。如果這些中文字體的原話還在著作權的法律保護期內,就享有著作權財產權。
4.第四類是以創新為主並達到較高原創程度的新型字體,如方正訴寶潔公司著作權侵權案中涉及的“千體”、漢壹公司訴雙飛公司著作權侵權案中涉及的“秀英體”、徐創作的“體”等。這些中文字體的原創詞仍處於著作權的法律保護期,依法享有著作權財產權。
擴展數據:
相對於西文文字橫排字母簡單排列的字體結構,中文印刷字體的字體結構更加復雜,風格更加突出,更容易形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藝術品。具有獨創性、可復制性且未超過法定著作權保護期的中文印刷字體文字,可以作為藝術品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以中文印刷字體曲折表達的藝術作品,而不是以中文印刷字體含義表達的文字作品。“形不表意,畫不寫”。同壹個字在各種中文印刷字體中的字面意義是相同的,所以它所能體現的獨創性不是作為文字作品的字面意義的獨創性,而是從美學意義的角度考慮其字體風格或字體形象的藝術作品的獨創性。比如寶潔公司為什麽在洗發水產品及其包裝宣傳上使用“飄柔”壹詞,目的是提升美感和價值。
參考資料:
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字庫原創詞應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