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日常生活中的壹些銷售產品行為的話基本都是不違法的,因為本身產品如果是沒有質量問題的話就屬於正當的生意往來,當然如果是自身所售賣的產品在消費者使用後出現了問題的話就需要承擔責任。那麽,做銷售賣產品犯法嗎?下面就跟著壹起來了解壹下吧。 壹、
做銷售賣產品犯法嗎 自己去推銷賣產品的話是不違法的,嚴格的說是違反工商管理規定,屬於無照經營。 二、
什麽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行為。 1、該罪主體為壹般主體,即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 2、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的。如果行為人不知情,不構成本罪; 4、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經銷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並且經銷金額較大的行為。經銷包括批發、零售、代銷等形式。對於犯罪嫌疑人實施銷售假冒註冊商標時是否明知的認定,應當根據案件的客觀事實認定,只要能證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銷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認定為明知。 三、
不正當有獎銷售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1、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2、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3、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只要符合以上三種情況的其中壹種,都屬於不正當競爭,經營者將面臨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處罰。 民事處罰。 (1)造成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經營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2)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 (3)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行政處罰。 包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消除影響以及吊銷營業執照等形式。 刑事處罰。 刑事責任適用於那些對其他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經濟秩序損失嚴重、情節惡劣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只對經營者承擔刑事責任作了原則規定,確定具體的刑事責任要適用我國《刑法》的相應規定。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做銷售賣產品犯法嗎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提醒您,所以凡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具有直接聯系的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案件,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偵查。若您還有什麽法律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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