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雲山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訴訟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訴訟階段:壹審判決
公司作為壹方的立場:
(1)公司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告。
(2)福建加多寶:被告。
結果及涉案金額:駁回原告廣藥集團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5465438元+0.800元,由原告廣藥集團負擔。
對公司損益是否有負面影響?
預計該判決不會影響公司當前或未來的利潤。
我們參照日期為2065438+2005年7月3日,編號為“2015-060”的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告。其中提到,廣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GPHL”)於2015年6月26日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建加多寶”)起訴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加多寶”)壹案,收到起訴福建加多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案”的立案受理通知書。
本公司獲悉,本公司控股股東GPHL於近日收到福建省高院(2015)敏敏84號《關於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的壹審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判決書》)。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壹、案件的基本情況
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沙面北街45號5樓
被告: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
住所地:福建省石獅市祥芝鎮石獅大學。
要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與原告“王老吉”涼茶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裝裝潢;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與原告“王老吉”涼茶相同或者近似包裝裝潢的涼茶產品;立即銷毀所有庫存的與原告“王老吉”涼茶相同或類似包裝裝潢的被控侵權產品及容器;立即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毀所有包含被控侵權產品的廣告(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廣告、視頻廣告和平面媒體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和宣傳資料。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2065438年6月至2002年6月,在本案壹審判決作出前,被告侵犯了原告“王老吉”涼茶特有的包裝裝潢,造成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3億元。
(3)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合理維權費用654.38+0萬元。
(4)責令被告連續六個月在中央電視臺、省級以上電視臺、報刊及其官方網站上公開聲明,澄清事實,消除其使用與原告“王老吉”涼茶特有的包裝裝潢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裝裝潢給原告造成的嚴重不良影響。
(5)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2017年9月6日,GPHL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請求將上述訴訟請求第二項變更為:自2012年6月至本案壹審判決之日,被告因侵犯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遭受經濟損失人民幣65438+億元。
第二,判決
根據判決書,本案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5465438元,由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三。該判決對公司當期利潤或未來利潤可能產生的影響。
預計該判決不會對公司當期或未來利潤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