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詆毀明星可能涉嫌誹謗罪。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故意詆毀誹謗她的人的名譽,涉嫌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詆毀他人;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名譽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允許這種結果的發生。另外,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
可能構成侮辱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但需要註意的是,壹般的辱罵行為侵害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如手段惡劣,侮辱後果嚴重(如受害人不堪羞辱而自殺,因羞辱導致精神障礙等。),且多次侮辱的,構成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如何應對誹謗
被誹謗後,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所稱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權行為
(2)清除障礙
(3)消除危險
⑷歸還財產
⑸恢復原狀
(六)損失賠償
(7)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三、如何處理別人的誹謗?
誹謗他人名譽的被誹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判決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給被誹謗人造成實際損失的,可以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4條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