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國家商標局發出的《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的法律地位認識不清,認為《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有商標局蓋的紅印章、商標局已經受理了申請,就證明該商標的成功註冊了。其實,《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是國家商標局給予申請人的申請憑證,這是在受理完後商標局才要審查的內容,這個審查壹般是在受理後10個月左右進行。在審查中該商標如與他人在先權利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或違反商標法的禁註禁用條款,商標局會下發駁回通知。所以,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核準註冊。
主要通過以下三個方面,談談為什麽有的商標在受理後還會註冊失敗?為什麽任何商標在申請前,都不能保證100%註冊成功。
壹、商標查詢盲區的不可抗拒;
自行上國家商標局官方查詢網站,所檢索到的數據並不是截止妳查詢日當天的數據,換句話說,今天是06月20日,大家在進行商標查詢時,國家商標局能提供給大家的查詢數據庫是6月20日以前的商標申請數據,從6月20日至1月20日這段時間就是商標查詢數據的盲區。
二、商標審查員自由裁量權較大,隨意性較強;
三、無法預知的商標異議程序;
申請商標通過商標局的審查通過後,繼而進入三個月的商標公告期,公告期也稱為異議期。任何人、任何企業如對該商標的申請存在反對意見的,可以在三個月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綜上,任何壹件商標申請在《商標註冊證書》未獲得前,其註冊失敗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並且,商標從申請到註冊拿證的周期比較長,申請人在申請商標時應向商標代理人了解清楚商標申請的程序。另外值得壹提的是,因商標代理行業目前缺乏監督機制,申請人在申請商標時應慎重選擇商標代理機構,不要被非法代理機構以“低價、包通過、加急”為幌子加以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