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侵犯商標權的行為,壹方面會損害商標權人的商業信譽,減少其已經得到或可能得到的市場份額,從而導致其經濟利益的損失,另壹方面也造成不正當競爭,混淆不同企業在相同商品或服務上或者不同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誤導和欺騙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從而給社會公***利益造成危害。所以,為了保護商標權人和消費者的利益,有效制止不正當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競爭秩序,應當加強對商標權的保護。
商標權的取得或保護以制止混淆為出發點,在商標權的取得上,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如果使用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不能給予註冊,在商標權的保護上,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第五十九條 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三維標誌註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