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註冊個體營業執照流程
(1)由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外來人員另需要暫住證及復印件)
(3)經營場地證明;(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
(4)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5)近期壹寸免冠照片2張
(6)如果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及復印件,這樣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政策優惠。
(7)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收費標準
1.登記費收費標準。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費為每戶二十元,發放營業執照,不另收費。
2.營業執照副本收費標準。個體工商戶自願領取營業執照副本的,每個收取成本費三元。
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應照章納稅,服從工商行政管理。個體工商戶從事違法經營的,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關於註冊個體營業執照的詳細介紹。看完對於註冊個體營業執照了解了嗎?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詳詢曼德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