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實名制的源頭,壹般都認為是2002年清華大學新聞學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談及新聞改革時提出建議“中國人大應該禁止任何人網上匿名” 。他認為網絡也應該嚴格的受到版權和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時網上寫東西要負法律責任。”“包括傳統媒體,應該提倡用真名,不用筆名發表文章。...利用假名發表東西是對公眾的不負責。”
他的這番言論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被稱為“李希光事件” 。雖然經過了壹段時間言辭激烈的爭論,但是隨後並沒有相應的措施出臺,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後李希光自己也稱已經對網絡實名的話題喪失了興趣,“禁止網上匿名是非常不現實的,在法律上和技術上都行不通。”
相關法律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
發展狀況
從2003年開始,中國各地的網吧管理部門要求所有在網吧上網的客戶必須向網吧提供身份證,實名登記,以及辦理壹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
2004年5月13日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了《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標準》(征求意見稿),首次提出實名制並且強調電子郵件服務商應要求客戶提交真實的客戶資料,該資料將是判斷郵箱服務歸屬的標準。[9月26日]]中國***產黨團中央所主管的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成立了遊戲專業委員會,並決定在今後壹年裏,建立中國青少年全國遊戲玩家俱樂部,為網絡遊戲中實施實名制打下基礎。
2005年2月,信息產業部會同有關部門要求境內所有網站主辦者必須通過為網站提供接入、托管、內容服務的IDC、ISP來備案登記,或者登錄信息產業部備案網站自行備案。無論是企、事業單位網站,或是個人網站,都必須在備案時提供有效證件號碼。通信管理局將對截至6月30日24時仍未向備案管理系統報備相關信息的網站實施暫時關閉,通知相關接入服務提供者暫時停止其接入服務。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敦請被暫時關閉的網站務必在7月10日24時前補辦備案手續,否則將被關閉。
2004年中國教育部發布的《關於進壹步加強高等學校校園網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在高校教育網實施實名制,並成為中國教育部對中國高校進行審核的重要依據。至2005年3月,以清華大學水木清華BBS為首的壹批各大高校的BBS向僅限實名制校內交流平臺的轉變。
2005年7月20日,中國最大的即時通訊公司騰訊發布公告稱,根據深圳公安局《關於開展網絡公***信息服務場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配合中國有關部門對騰訊開展的網絡公***信息服務進行整理,對QQ群創建者和管理員進行實名登記工作。而此時正好媒體報道韓國網絡實名制的情況 ,因而騰訊的這壹舉措被廣泛看作是“中國全面推行網絡實名制的序幕”。
2005年7月22日,新華網稱從7月22日起至9月底,中國深圳警方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網絡公***信息服務場所清理整治工作。其中,警方將對BBS、BBS的版主進行實名登記,並校驗身份證號碼。8月5日中國文化部、信息產業部聯合下發《關於網絡遊戲發展和管理的若幹意見》。該意見稿稱為防止未成年人沈溺於網絡遊戲中的殺怪練級,要求“PK類練級遊戲(依靠PK來提高級別)應當通過身份證登陸,實行實名遊戲制度,拒絕未成年人登陸進入”。
爭議
支持者認為“網絡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匿名”,而是溝通起來更方便,更快捷。” 。也有人認為,實名有利於清除網絡上各種垃圾信息,增加信息的可信度和網民之間的信任度,“營造出更加和諧的網絡文化”。
而反對者則認為“網絡的魅力就在於“匿名”,在網絡裏大家才可以自由的發表言論。至於匿名誣蔑或發表違法言論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解決的。” 許多人都引用1993年《紐約客》雜誌壹幅漫畫的標題“在網上,沒有人知道妳是壹條狗”,來作為反對的理由。
也有人認為應該“二元論”,“可以在壹些大的、正規的網站要求實名制,增加信息的可信度;壹些小的論壇則可不做要求,給大家留下隨意“灌水”的空間。 ”
也有人認為,由於社會趨於多元化和網絡的開放性,網絡實名制本身難以同網絡時代相適應,從而沒有可操作性而流於形式。事實上,在現實中很難做到真正的實名。以網吧實名為例,網吧經營者為避免替每個新來的用戶輸入用戶信息的麻煩,往往會事先使用壹些已經登記過的IC卡作為“臨時”卡,供用戶使用。又如QQ群的實名登記,事實上僅需在電子郵件、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三者選擇壹個輸入即可,由於大量免費電子郵件服務和無記名手機卡服務的存在,這種登記實際上也是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