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註冊申請
二、所需文件:1、商標註冊申請書(由代理機構提供),壹式兩份2、商標代理委托書(由代理機構提供),壹式兩份3 、申請人為企業、團體、組織的,需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A4),即:營利事業登記證(臺灣);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身份證復印件(大陸),其他國家或地區,需臺胞證或護照;(其中以個人名義申請註冊的還需同時提供相應的合法經營資質證明——如個體工商戶的個體工商登記證明)4、擬申請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5、清晰的黑白商標圖樣6 張紙質的或電子檔(若指定顏色則需彩色圖樣6 張,黑白墨稿 2 張),規格為5cm×5cm 至 10cm×10cm 之間。6、優先權文件(如果要求優先權)所謂優先權,是指擬註冊商標已在國外註冊或在國際或國內政府部門舉辦並認可的展銷會首次展出的。
三、所需費用:申請商標按壹商標壹申請原則,單個商標申請所需費用為1900元(涉外:2800元),以同壹類中的10個小商品為限(含10個),超過10個,每超過壹個加收100元。10年有效期。如果委托代為設計圖標,費用為每個900元,對於已經構思好的圖標,可以免費進行整理。 四、如何申請註冊:我們將成立專門的服務小組,負責貴公司的商標事宜,從商標申請註冊到商標侵權維護,可全程上門服務。初查,免費初步查詢該商標是否有在先權利存在,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實查,出具相關法律文件,確認並簽章,提交到國家商標局,及時傳達國家商標局的文件。商標註冊要經歷以下幾個步驟: ( 1 ) 起商標名稱,判斷是否違反禁用條款。 ( 2 ) 確定商品或服務類別,對商品和服務名稱進行群組劃分。 ( 3 ) 進行商標查詢,查看是否有相互沖突的在先權利。( 4 ) 商標查詢通過後,進行商標設計(針對沒有圖案,又需要標誌的企業)。 ( 5 ) 準備好相關的商標申請資料,做好文件後提交國家商標局. 材料齊全後,我們做好文件,以公司名義註冊的經蓋章確認,以個人名義註冊的經簽字確認後,就可以上報到國家商標局了。如果妳這邊沒時間過來,我們也可以上門服務。 二、註冊/申請商標的變更 註冊/申請商標所有人的名稱和地址發生變化,應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變更其註冊/申請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的申請手續: 1、註冊/申請人名義變更:《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申請人蓋章),《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申請書》三份(申請人蓋章),《商標註冊證》復印件/申請受理通知二份,營業執照復印件二份,並提交當地縣級以上工商局蓋有公章的證明文件壹份,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其全部註冊/申請商標壹並變更。 2、註冊人地址變更:《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申請人蓋章),《變更商標註冊人地址申請書》三份(申請人蓋章),《商標註冊證》復印件/申請受理通知二張。商標註冊人/申請應當將其全部註冊/申請商標壹並變更。 3、提供變更證明。
三、註冊商標的續展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續展申請手續: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需增加延遲續展費用500元。 1、《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申請人蓋章),2、《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三份(申請人蓋章),3、《商標註冊證》復印件二份。
四、註冊/申請商標的轉讓 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自己的註冊商標所有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壹種法律行為。必須向國家商標局辦理轉讓申請手續,經核準後方可發生法律效力。轉讓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受讓人蓋章) 2、《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三份(轉讓人、受讓人必須同時蓋章) 3、《商標註冊證》復印件二份 4、雙方簽約的轉讓協議二份 5、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申請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
五、補證: 《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補發。補證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申請人蓋章) 2、《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三份(申請人蓋章) 3、提供《商標註冊證》復印件二份 4、原商標圖樣六份
六、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合同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商標所有人蓋章),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五份 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五份(甲乙雙方簽訂並蓋章) 3、《商標註冊》復印件五份 4、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