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壹個故事發生在昂文田。他是新加坡鱷魚國際(私人)有限公司投資的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他現在回頭,把這段經歷當做壹次考驗。新加坡鱷魚(與法國品牌Lacoste無關,Lacoste的商標也是鱷魚)至少違背了想在中國立足的外國投資者的兩條生存法則:沒有狠抓自己的事業;其次,沒有做好與中國管理層發生沖突的可能性的準備。
1998,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開除範娟芬。範長期負責公司在中國的業務運營,持有公司少量股份。接下來的壹周,公司上海辦公室發生了壹場軒然大波,公司文件被拿走,電腦裏的硬盤不翼而飛。很快,上海三分之二的員工離開了公司。沒過幾個月,範娟芬註冊了壹家新公司,開始在壹些商店銷售男士毛衣、襯衫和夾克。而這些店曾經是東方鱷魚的零售店。
事實上,這個故事很常見:壹個外國投資者和壹個中國合夥人成立了壹個具有多種股權結構的公司,以繞過中國對外國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管。外國投資者給了中國經理相當大的管理權限,中國經理也擁有公司的壹部分股權。但壹旦雙方產生分歧和糾紛,就很難得到相關的法律保護。
在這壹事件中,通過壹系列法律訴訟,爭議持續了數年。壹方面也反映出由於政治原因和本土競爭對手的存在,中國的法律體系對於解決此類糾紛仍然束手無策。
壹位在上海壹家外企工作的中國律師表示:“首要規則是,在訴諸法庭之前,努力解決此類糾紛。”第二條規則呢?"第二條規則是努力遵循第壹條規則."
鱷魚事件涉及的金額不算太大,但顯然,變得越來越個人化。洪聞戰,馬來西亞人,是壹個高爾夫球愛好者。他過去住在洛杉磯。這件事之後,他覺得自己的人身危險性與日俱增。後來,他幹脆雇了保鏢護送他去高爾夫球場,甚至陪他洗桑拿。這種情況持續了六個月。
範娟芬否認自己有什麽問題。她辯稱自己在中國創辦了鱷魚事業,最後卻被貪婪的外國合夥人踢開。她指出,許多員工離開公司是對她信任的最好證明。
事情怎麽會發展到這種地步?讓我們回到1993,新加坡鱷魚國際的創始人陳顯欽(Tan Hian Tsin)在中國訪問時,他發現有大量模仿他公司服裝的假冒產品在中國銷售。經人介紹,他認識了當時只經營壹家小服裝貿易公司的範娟芬,並授予範在中國銷售鱷魚牌服裝的許可。1年後,新加坡鱷魚國際投資80萬美元在中國成立全資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進口銷售鱷魚品牌服裝,範娟芬自然成為公司總經理。
但當時規定外商獨資公司不能在中國開零售店,除少數例外,絕對不允許外企經營零售業務。因此,東方鱷魚成立了六個區域貿易公司,並持有每個貿易公司的壹小部分股份。在6家貿易公司中,範娟芬是4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這個策略在當時真的很管用。在上海,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與上海東方鱷魚貿易公司共用倉庫。零售商要貨時,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將產品轉到東方鱷魚貿易公司這邊,雙方每月結算。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起步,註冊資本654.38+0萬美元。憑借這壹戰略,它已成長為壹家盈利且迅速擴張的企業。
1998開頭開始出現裂縫。新加坡鱷魚國際邀請洪來上海負責這裏的業務。洪說,這是為新加坡鱷魚國際的上市做準備。洪從事服裝行業已經很長時間了,但他的中文並不流利。他和範娟芬因為公司的賬目發生了爭執。
範娟芬被解雇後,東方鱷魚在上海提起了壹系列訴訟,指控她和其他18前員工挪用公司資金為自己購買房產。但範娟芬說,這些房產屬於自己應得的工資。在這壹系列訴訟中,其中三起被認定敗訴,但該公司贏得了其余訴訟,盡管所有被告都提起了上訴。
這個案件進入刑事司法領域後,情況越來越復雜。1999年5月,中國中部城市成都警方以涉嫌挪用公款將範娟芬拘留26天。然後上海警方以範在他們管轄的名義將她帶回上海。去年,成都警方再次試圖將範娟芬帶回成都接受檢查,但被看到在上海機場與上海警方發生激烈爭執,最後空手而歸。
今年2月,北京最高人民檢察院撤銷了對範娟芬的逮捕令。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處理跨省市檢察機關之間的爭議。
與此同時,在2月的大部分時間裏,範娟芬作為特邀嘉賓出席了北京壹個頗具影響力的組織舉辦的年會,為中國的立法機構建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