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無形資產在會計上通常是狹義的理解,即專利權、商標權稱為無形資產。
佩頓在《會計理論》(1922)壹書中認為,廣義的無形資產的定義是“任何屬於企業但沒有實物形態、持續時間較長的有價值的報酬、要素或要素”。
擴展數據:
無形資產會計
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無形資產會計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無形資產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
1,研發費用資本化。
企業無形資產的取得主要包括外購、自創和接受其他單位投資三種方式。購買和投資的無形資產的價值確認相對容易。對於自創無形資產,按照現行規定,只計入取得登記時發生的登記費和律師費,而研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作為費用處理。
這種處理的結果將導致企業所創造的無形資產的價值無法充分體現,甚至導致知識產品的成本計量嚴重失真,這對於投資者利用所提供的信息進行投資決策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企業應盡可能將自己的無形資產研發支出資本化。
由於研究費用與新產品或新工藝的生產或使用及其給企業帶來的利益之間確定性較差,應在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在以後會計期間確認為資產。對於研究活動——初步智力成果,采取費用化處理;由於開發項目直接轉化為生產力,應采用資本化方式。
例如,壹些與固定資產硬件系統壹起投資的軟件系統(如計算機軟件系統),可以考慮與固定資產硬件系統合並在“固定資產”科目中。
2.專利、專有技術等使用壽命明確的無形資產,在加速攤銷法中采用年限總和法進行攤銷。無限期的非專利技術不需要攤銷。為了補償這類無形資產的價值,可以建立“無形資產信息系統”來規範管理和計量無形資產的價值。
具有無限壽命的無形資產,如購買的商譽,不應攤銷。外包商譽可以在很多方面發揮作用,很難區分其在各個方面作用的輕重。對於這類無形資產,應采用定期評估的方法,定期調整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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