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二:案件審理制度被認為是集體討論(制度)。審制和集體討論其實是不壹樣的。雖然庭審也是集體參與,但兩組的內容不同。前者是審判的壹員,基於案件的存在而存在,後者是領導班子的壹員,基於處理本單位行政事務(當然包括重大案件的處理)的需要而存在。對於大案要案的處理,前者應該相當於?壹審?後者是最終的?決策權,也就是前者是?在審判階段?,後者是?決策層?是的,案件審理應該是作為工作人員存在,提供決策(集體討論)。
誤區三:?壹陣風?執法誤區?壹陣風?執法部門,對吧?逆風?誰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對嗎?日常犯罪?該人士不置可否。作為近幾年無數?掃黃審判?來的時候有壹陣風,之後問題又累積起來,但是到了壹定程度就集中爆發了,引起了關註,那麽新壹輪呢?專註於攻擊?再次展開。這樣,法律的權威和司法的效率就大大降低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文素質的不斷提高,文明執法、依法執法已經成為常識。壹個現代的人文城市應該更多的依靠市民遵紀守法的意識,執法和處罰也是為了逐步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質,從而使城市和諧有序。執法的權威性和執法的有效性在於日常的形成,體現在執法的每壹個細節,是壹個漸進的過程。
誤區四:以為執法抽檢就是監督抽查。在執法實踐中,經常會對產品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就會對相對人進行處罰。其中壹個細節值得註意:抽樣時要填寫壹張抽樣單,抽樣單裏有壹欄?采樣性質?;另外,壹般是拿到不合格報告後立案,立案審批表裏有壹欄?案件來源?。以上兩欄執法人員壹般填寫?監督抽查?但這其實是個問題。采樣列表中建議?采樣性質?還有備案審批表?案件來源?不寫專欄?監督抽查?, ?采樣性質?可以寫專欄?收集證據?還是?取證?是的,在備案審批表裏?案件來源?寫?日常監督檢查?有(如果不舉報的話)。
誤區五:?人性化執法?誤解,人性化執法引起了我們的關註和思考,其深層次原因在於,很多執法者在壹定程度上對執法對象缺乏必要的人文關懷。比如崔英傑事件,從壹個側面反映出行政機關缺乏對行政相對人生命權、人格尊嚴等權益的保護,導致重視執法的管理職能,忽視執法為民的服務責任。這和我們反復強調的有本質區別?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概念是不相容的。
誤區六:壹定要認嗎?人治?然後呢。法治?,?人治?這是認識到人權大於法律的壹種形式。?法治?是法律法規至上,法律高於壹切個人權利。比如,有的執法人員執法居高臨下,現場不按法律法規辦事,主要是憑主觀意識執法。就這樣?人治?
因此,為了認清執法誤區,減少和避免執法誤區,必須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思維和法律知識,培養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執法機關和單位必須定期組織開展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加強法律知識學習等法治宣傳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