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註冊商標被駁回怎麽辦?最近,有小夥伴和小編訴苦說自己申請的商標註冊被駁回了,問我已註冊商標被駁回怎麽辦。今天知識產權為大家介紹壹下商標註冊被駁回的解決辦法,希望能幫到大家。
壹、什麽是商標駁回?
商標駁回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後發現有違《商標法》相關規定,商標局依法駁回其註冊申請的行為。
二、商標被駁回後我們該怎麽辦?
1、先考慮要不要提出復審
在提出商標駁回復審之前,大家要先弄清楚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商標違反了禁止性條款,與他人商標近似或相同、含有通用名稱等而被商標局駁回,即使提出復審,復審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如果商標是因為缺乏顯著特征而被駁回,通過向商標局提交增強商標顯著性的證據,復審成功的可能性還是較大的。
2、如果復審,請準備好相關材料
商標申請人在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紙質版的15日內(電子發文為30日內),如需復審,需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
參加復審所需材料:
①《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
②商標局郵寄《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信封(當地郵戳要清楚);
③申請人資質(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④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
⑤復審申請書正文(理由書);
⑥復審申請書;
⑦商標使用證據等。
3可向法院起訴
提交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後,壹般需要等九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知道復審結果。如果商標註冊仍然不被通過,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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