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匈牙利建立經濟實體不需要特別許可。外國人和匈牙利人也可以創辦經濟實體,享受國民待遇,企業形式多種多樣可供選擇。主要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合夥公司和無限責任合夥公司。
2.註冊企業受理機構
在匈牙利建立企業必須在當地政府、匈牙利經濟法院註冊庭、稅務機關、中央統計局、社會保障局和工商會註冊。
3.註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在匈牙利建立企業的外國企業必須準備以下文件,以滿足最低信息要求:總部信息;公司註冊資本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名稱、地址、成立日期和經營範圍;公司資產的種類和價值、股東名冊和股份分配。上述文件必須由匈牙利律師簽署。由於匈牙利相關法律比較復雜,文件必須用匈牙利語書寫,建議在華企業委托當地律師和會計師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匈牙利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萬HUF,折合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不得低於2000萬HUF,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不得低於500萬HUF。提交公司登記申請後,應當完成下列事項:
(1)在15天內到公司總部所在地稅務機關登記(納稅人提交申請時會得到稅號,應在登記申請中註明)。
(2)如果公司在提交公司註冊申請時尚未申請歐盟稅號,而納稅人希望與歐盟成員國的納稅人建立業務關系,則應在向稅務機關註冊時索要歐盟稅號(所有與歐盟貿易相關的文件,如信函和采購訂單,均應註明歐盟稅號)。
(3)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和直接貿易代表機構應在收到稅則號通知後15天內向稅務機關提交證明其與外國企業關系的文件、不早於90天的文件和有效的匈牙利語譯文。
(4)外國公司派往匈牙利的工作人員預計在65,438+083天以上完成工作的,應在開始工作的次月20日前向有關稅務機關填寫並提交0465,438+004號申報表,以履行申報義務。
(五)制定會計規則(或會計制度等。)等操作規則。
(6)提交申請次月15前完成會計義務。
(7)工資及提成的稅費應在次月12前繳納。
(八)擬註冊公司應當自註冊登記之日起,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