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紹興酒1993年被指定為中南海、人民大會堂特制國宴專用酒,1995年“塔牌”被評為浙江省著名商標,1997年被浙江省技術監督局評為免檢產品。塔牌紹興酒至今已六次獲得國家級金獎和國際金獎,被海內外譽為“東方名酒之冠”。1999年塔牌紹興酒的出口量已逾7000噸,創匯1200萬美元。如今塔牌紹興酒已發展成具有高、中、低各種檔次、規格,花雕、加飯、元紅等品種的系列產品,從而成為真正的國際品牌和中國名酒。為擴大塔牌紹興酒的生產規模和經營能力,浙江省糧油食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先後投資興建了浙江塔牌紹興酒廠、浙糧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紹興永進酒廠以及塔牌紹興酒銷售有限公司,並形成年銷售量二萬余噸的企業規模。
2000年9月14日起,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塔牌紹興酒系列產品(花雕、加飯、善釀、香雪、元紅),獲準使用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並獲得相關的保護。
1979年獲國家金質獎。
1984年榮獲輕工業部酒類大賽金獎。
1985年榮獲西班牙馬德裏酒類大賽金獎。
1985年獲法國國際美食旅遊協會金桂葉獎。
1985年獲西班牙第四屆國際評酒會金像獎。
1986年巴黎第12屆中國食品博覽會金獎。
1989年評為杭州市著名商標,1997年通過重新認定。
1990年獲對外貿易部優質產品獎。
1993年 塔牌紹興酒被指定為中南海、人民大會堂特定國宴用酒。
1995年 以來歷次被評為《浙江省著名商標》。
1996年經全國名優酒質量檢評仍獲國家金質獎。
1999年 被國內貿易部授予《中華老字號》這壹全國黃酒業唯壹 至高榮譽稱號。
2000年獲準使用紹興酒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
2001、2004年 被評為浙江省名牌產品。
2005年4月被上海市商業聯合會和酒類流通協會等五個協會聯合品味商務用酒《主流品牌》。
2005年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塔牌黃酒”獲中國省黃酒工業協會“質量安全誠信品牌”。
2007年九月被評為中國名牌產品
2007年九月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
2008年被縣總工會評為“六好”達標示範企業。
2008年被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評為勞動誠信企業。
2009年被紹興縣列為傳承基地(民俗黃酒開釀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2009年度被紹興市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考評為合格市級重點農業龍頭企業。
2009年度被浙江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會評為省級優秀質量誠信會員企業。
2009年獲得浙江省工商企業信用AA組同重信用單位榮譽稱號。
2009年度被紹興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評為紹興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民俗·紹興黃酒開釀節)傳承基地。
2010年1月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浙江省著名商標》榮譽稱號.
2009年度被紹興縣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評為2009年度重點骨幹及優秀成長型農業龍頭企業。
2010年4月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被中國釀酒工業協會評為“儀狄獎”中的環境友好獎。
2010年12月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中的“塔牌白酒”被紹興縣名牌產品認定委員會認定為紹興縣名牌產品榮譽稱號。
2010年11月紹興縣質量協會授予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為2010年紹興縣黃酒行業先進質量管理示範企業。
2011年2月中***湖塘街道工委湖塘街道辦事處授予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為《畝均稅收五強》榮譽稱號。
2011年2月紹興市人民政府頒發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為2010年度紹興市成長型企業綜合優勝20強榮譽稱號.
2010年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獲得省專利示範企業榮譽稱號。
2010年10月 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獲得《浙江省1000家成長型中小企業》榮譽稱號。
2010年12月30日 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文化廳評為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
2011年4月 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被紹興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評為2010年度紹興縣食品企業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