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馳名商標除因商標註冊產生的商標專用權外,還有權禁止他人在壹定範圍的非類似商品上註冊或者使用其馳名商標。在馳名商標顯著性強、知名度高的情況下,也有權禁止他人將其作為企業名稱的壹部分使用。
現代社會,消費者對商品的需求已經不僅僅集中在質量和外觀上,更註重品味、魅力和時尚。商標體現了文化、品味和時尚,代表了某種身份和地位。因此,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知識信息的膨脹,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商標本身就蘊含著巨大的無形資產,是企業不可或缺的寶貴財富。
與中國馳名商標的區別。
中國馳名商標不是法律概念,所以沒有認定的標準和條件。如果壹個公司宣稱自己是中國馳名商標,除了涉嫌虛假宣傳,沒有任何問題。馳名商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有壹定的認定條件和程序。
壹般來說,著名商標的名稱是指經省工商局認定的省著名商標,即與中國馳名商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目前,馳名商標的認定分為行政認定和司法認定。行政認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確定。司法認定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