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老字號徽標寓意
中華老字號標誌是由國家商務部對合格企業頒發的壹個稱號的標誌——中華老字號標誌設計。我國歷史悠久,當然也傳承著許多古老的文化、工藝等,而在我們日新月異的今天有些人們約會越來信奈老字號的產品,但是有些不法分子還是會轉漏洞,使得消費者的權益受到危害,所以國家商務部才會對有資格稱為“老字號”的企業頒發“中華老字號”認真,現在我們就來仔細看看這款標誌當中有哪些是值得學習的。這款標誌以字體設計與圖形設計相結合的形式構成,在字體設計部分采用非常常規的字體形式表現,突出標誌的大氣、穩重。在設計中采用的是圓形的印章元素,這與今天的老字號logo形成的壹種類型的風格。
而在圖形設計的部分則是運用多種元素構成,形成了壹個非常具有傳統氛圍的圖形。圖形整體呈現出的感覺像是運用了印章作為創作元素,使得整個圖形像是壹枚印章,非常具有古代傳統元素。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這個圖形也呈現出了“字”與“號”的兩個字體,運用這樣的形式表現還是十分少見,所以小編認為這款圖形設計在創意上是十分新穎的,同時在制作手法上也運用了十分細膩的表現手法,使得整款標誌在凸顯創意的同時,也能夠在視覺感受上呈現出細膩、精致的感覺。
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規定有哪些
第壹條為維護“中華老字號”的信譽,加強對“中華老字號”標識的管理,規範“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依據《“中華老字號”認定規範(試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應當遵循本規定。
第三條“中華老字號”標識適用於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或品牌(以下簡稱“中華老字號”企業)。未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的企業或個人,不得使用“中華老字號”標識和文字。
第四條商務部對“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實行統壹監督和管理。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所轄區域內“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進行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中華老字號”標識屬商務部所有,由標準圖形和“中華老字號”中英文文字組成,圖形可單獨使用,也可與文字組合使用。標識設有標準色3色、標準組合4種供企業選用。推薦使用第壹種“中華老字號”2色標識。“中華老字號”標識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標準組合及與商標的組合使用方式詳見附件。
第六條“中華老字號”企業可以在相應產品或服務的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及互聯網等媒介中使用統壹規定的“中華老字號”標識。
第七條商務部統壹制作“中華老字號”證書和牌匾,統壹編號。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制。牌匾如需復制使用,可經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並註明用途、數量和使用範圍。經批準後按指定樣式和工藝進行制作,並由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監督使用。
第八條“中華老字號”標識在使用時,必須根據規定式樣使用,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更改標識的比例關系和色相。
第九條“中華老字號”標識在印刷時,附著媒介的底色不得影響標識的標準色相,不得透疊其他色彩和圖案。
第十條“中華老字號”標識只能用於與獲得“中華老字號”稱號相壹致的產品或服務上,不得擴大使用範圍。
第十壹條被取消“中華老字號”資格的企業,自取消之日起,停止使用“中華老字號”標識,並負責清理自身使用的有關“中華老字號”標識。原有牌匾和證書由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收回,統壹銷毀和註銷。
第十二條“中華老字號”企業的企業名稱和註冊商標所有權發生變更後,“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權隨之變更,但須於10日內經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