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大道403號
主要職責: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代表政府進行市場經濟管理的重要部門。我局成立於1950年,目前轄40個區縣工商局、390個工商所,市局機關設內設機構、派駐機構、直屬單位、掛靠社團29個,全市工商系統現有幹部職工6000余人。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渝辦發〔2009〕177號),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訂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文件。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授權範圍內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批、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相關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中介組織經營活動,查處市場中介組織違法行為,指導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組織管理廣告發布和經營行為,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管理商標註冊工作,認定著名商標,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並查處侵權行為。
(十壹)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對全市工商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