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三、辦理步驟(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壹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壹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四、申請前的查詢(非必須程序)壹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註冊大約需要1年半時間。
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壹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壹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大約1年半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
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後再提交申請書。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由商標代理機構負責查詢。
(詳見“商標註冊申請前的查詢”)五、商標註冊申請書件的準備(壹)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
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壹張。
1。
填寫申請書式時,請認真閱讀申請書式上的註釋或填寫說明,按要求認真填寫。
2。
根據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從2002年9月15日起,申請人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書件必須打字或者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3。
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相應的申請書式上輸入相關內容,然後用70g的A4(210mm×297mm)紙張打印。
如果壹份申請書式是兩頁,請用正反面打印。
4。
由於申請書式是固定格式,請不要隨意改變或改動申請書式的格式或位置。
如果申請人改變或改動申請書式的格式或位置,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5。
申請人的名稱應與所提交證件中的名稱壹致。
申請人為企業的,申請人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中的地址壹致,但如果營業執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實際住所地址。
6。
《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類別”及“商品/服務項目”,應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八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7。
未委托代理組織的,不需填寫代理項目。
所謂的“代理組織”是指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組織。
8。
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的章戳。
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由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申請書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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