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起繳納年費。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1.未按規定繳納年費的;
2.專利權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其專利權。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無效。
專利技術要求在壹定期限內使用,到期後不能續期,這是有道理的。如果專利技術可以壹直使用,顯然不利於專利技術的創新發展,阻礙人們的創新意識,同時也會造成個人長期壟斷專利的局面。只有不斷淘汰舊技術,開發新技術,才能獲得新專利。因此,專利權的期限不能延長。
專利是壹種無形資產。發明者可以轉售專利以獲得資金,並將無形資產轉化為現金。國家保護發明人的專利權。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任何個人或者公司不得侵犯或者使用其專利成果。八戒知識產權商標轉讓網致力於為企業提供專業高效的壹站式服務,幫助您在企業發展期快速建立企業基礎,提升業務。詳情請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