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註冊 - 專利知識產權合同中有哪些註意事項?

專利知識產權合同中有哪些註意事項?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是指知識產權人就其知識產權許可他人使用而簽訂的債權債務協議。那麽簽訂知識產權合同需要註意哪些問題呢?

(1)被許可的知識產權應當有效。

知識產權有法定期限,如發明專利20年,商標10年。當期限到期時,知識產權將歸社會所有,任何人在使用時都可以不再支付使用費。因此,在訂立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時,首先要調查被許可知識產權的法律地位;此外,合同的有效期不應超過權利保護期。超過權利保護期限的,可以約定權利期限屆滿時合同終止。

(2)許可方應確保其許可的知識產權無瑕疵。

許可方應確保自己是被許可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被所有人授權許可他人使用的人。因此,被許可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充分調查許可方的權利。獲取證據的方式有:向有關國家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查詢、向同壹標的物的其他被許可人了解,或者要求查閱許可人此前就該標的物訂立的許可合同等。

(三)被許可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許可方提供相關信息和指導。

由於被許可方對被許可的知識產權了解有限,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壹些問題。因此,為了更好地實現合同目的,被許可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許可方交付與實施知識產權相關的技術和資料,並提供必要的指導。

(4)合同中應約定知識產權的許可方式。

知識產權許可有五種:壹般許可、獨占許可、獨占許可、交叉許可和分許可。鑒於合同約定的許可方式不同,雙方在權利義務分配上存在較大差異。普通許可是最基本的方式。許可方將知識產權許可給被許可方後,仍可以自行實施該知識產權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在授予獨占許可時,許可方不得將知識產權再許可給第三方,但許可方保留使用該知識產權的權利。在獨占許可中,只有被許可方可以利用知識產權,許可方不能利用,也不能許可第三方利用。

  • 上一篇:中國沙發十大常識中國沙發十大名牌排名
  • 下一篇:北京哪個區的小吃比較多?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