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人家的品牌做得風生水起,而我的品牌就像石沈大海打不開市場呢?現在市面上品牌的選擇繁多,消費者通常會在同類產品中被“迷亂了眼”,收到的信號太多,壹時難以進行判斷抉擇。
不要忽視廣告的作用:品牌需要推廣
這時候如果有壹個品牌造勢大,存在感強,自然就會抓住更多消費者的眼球。而廣告宣傳就是推廣品牌的壹個重要部分。
有人仍以傳統方式進行廣告宣傳,他們的思考方式晦澀難懂,不過基本思路是這樣的:只要產品廣告“觸及”消費者的次數足夠多(以往的標準是接觸三次,最新的標準是九次),他們就會關註並購買該產品。
然而消費者的心理是這樣的:第壹次看到某廣告,他們會想“發廣告可恥”;再次看到該廣告,他們會想“是我可恥,我早該按下快進鍵或是換頻道的”。或許這就是廣告二字以及背後的哲學不再受重視的壹部分原因。要是妳覺得這種現象像是新聞,那不妨想壹想:為什麽“戛納國際廣告節”會更名為“戛納國際創意節”?
不過話說回來,若廣告宣傳的是新事物或創意產品,那麽它仍不失為提高口碑的有效方式。但是在20世紀70年代,媒體廣告買家的邏輯是,只要在電視或廣播節目播出時插播足夠次數的廣告,就會引起人們的註意,使他們情不自禁地購買妳的產品。但幾十年來,媒體飽和使大眾對廣告產生了厭煩情緒和懷疑態度。
此外,靠廣告支撐的媒體日漸衰落也使廣告大環境更加暗淡。目前的大眾傳媒廣告在本質上是防禦性的,廣告內容多為阻斷競爭,並說服人們過時產品依然是炫酷的。
廣告控制著商標品牌要傳達的信息,而外部或內部的品牌推廣者將這壹信息過濾並加工為能引發大眾興趣的事物。
廣告雖然傳達了品牌所有者的觀念,但很少能使消費者真正參與互動。在過去的五十年裏,很多廣告是張貼在品牌傳播機構墻上,人們只是利用廣告增加銷售額、滿足品牌管理者的短期需求。
因此我們不能極端地看待廣告推廣的作用,廣告在壹定程度上能使更多的消費者了解到自家品牌的經營產品,這無疑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同時我們要保證廣告宣傳的內容並非虛假,我們的產品質量壹如廣告中說的那麽好,那麽我們通過廣告吸引到的相關消費群體就會成為我們的穩定客源,也能夠逐漸為品牌造就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