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中規定的智力殘疾標準。
1、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於壹般人的水平,並顯示適應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癡呆。
2、智力殘疾的分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壹級智力殘疾(極重度):IQ值在20以下,適應行為水平極度缺陷;
二級智力殘疾(重度):IQ值在20~34,適應行為水平重度缺陷;
三級智力殘疾(中度):IQ值在35~49,適應行為水平中度缺陷;
四級智力殘疾(輕度):IQ值在50~69,適應行為水平輕度缺陷。
註:IQ測試使用WeChsler兒童智力量表;智商(IQ)是指通過某種智力量表測得的智齡和實際年齡的比,不同的智力測驗,有不同的IQ值,診斷的主要依據是社會適應行為。
擴展資料:
殘疾人證申辦流程
1、申請;
2、受理;
3、殘疾評定;
4、初審、填發;
5、審核、批準、備案;
6、發放、備案;
7、領取、保存。
殘疾人證堅持申領自願,屬地管理原則,不收取工本費,殘疾鑒定等費用自理。
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需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張和致殘病歷原件(部分殘疾鑒定需要),向戶籍所在的鄉、鎮、街道辦殘聯提出辦證申請,鄉級殘聯對符合辦證條件的申請人,發放蓋有印章的《辦證申請表》,申請人持《申請表》再到區殘聯辦理有關鑒定手續去醫院鑒定。
未成年人、智力和精神類殘疾人申請辦證的,須在法定監護人的陪同下,辦理有關手續和鑒定,同時還須提供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張和證明材料。
中國中央人民政府-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