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糾紛主要表現為兩個問題:壹是域名的分配問題,即域名的歸屬問題;二是商標的實施問題,即商標侵權問題。
這兩個問題的產生有壹個***同的基礎:商標所有人在現實物理空間取得的商標權的效力應同等於網絡空間。但是,它們在表現形式,上和法律後果上都有明顯的差別:域名歸屬問題表現為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已經註冊的域名應歸其所有,因而提出確權之訴;商標侵權問題表現為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註冊和使用域名的行為侵害了其商標權,因而提出侵權之訴。
域名與商標的糾紛主要有以下類型:
1、善意域名搶註
註冊人註冊是善意的,其目的不是為了損害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從表面上看,被告的先註冊行為阻礙了原告使用其商標作域名,但由於原告不能為該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範圍提供證據,被告在註冊後也從未向原告要過壹-分錢,不構成惡意搶註。
2、惡意域名搶註
是指Internet網用戶明知或在明知自己申請註冊的域名的識別部分與他人享有權利的註冊商標相同,仍申請註冊的行為。壹般而言,惡意搶註域名者首先是有目的地尋找知名企業,並搶註他們的商標和名稱作為域名,然後再向這些企業轉讓搶註的域名而獲利。惡意搶註域名與商標之間的沖突,其根本原因在於商標所具有的無形資產與域名的使用利益之間存在沖突。
3、權利沖突
是指同壹域名的標識部分有數個商標權人。域名以其標識部分作為標識的依據,並具有唯壹性,在因特網上,技術上的要求排斥兩個完全相同的域名存在。
而商標則以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市場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類別為基礎,可以由不同的所有人在不同類別或不相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中分別擁有商標並受到商標法的保護,但該商標僅能由其中壹個商標所有人在Internet網上註冊為域名,而其他商標權人則只能以其他變通方式註冊域名,這樣不同商標權人將會因為域名註冊使用的唯壹性而對完全以商標名稱為識別部分的二級或三級域名的享有發生爭議。
4、技術沖突
作為網絡用戶在虛擬網絡上的主要標識手段,域名是以具有識別功能的文字和數字組成。網絡用戶為方便於網上信息的流通和傳遞,多選擇與其商標(包括商號)名稱相同的文字等字符的組合形式註冊和使用域名,但是這種理想的域名模式常常因為現實生活的復雜性而受到挑戰。
網絡用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任何字符(包括數字)結合並按照域名命名規則註冊和使用域名,網上的先行者會利用其對網絡世界的熟知優勢,將現實生活中已被人們認同並且好記的字符(包括數字)組合起來作為自己的域名。比如,域名中的漢語拼音標識與中文商標的拼音相同,導致域名與商標沖突。又如域名中包含有他人的註冊商標名稱。
商標和域名沖突的主要原因
1、是由域名和商標各自的特性所決定的
域名具有全球唯壹性,但是多個商標權利主體可以同時擁有壹個商標,這種沖突實際上也是最多見的。
2、利益驅動與域名觀念淡漠的結果
在電子商務時代,域名不斷高漲的商業價值,引起域名和商標的沖突,這也是壹個非常主要的原因。域名不僅有技術上的區分功能,同時還有識別功能。但是,我們有壹些企業恰恰沒有意識到域名巨大的商業價值,可能對自己的商標管理很嚴格,但是忽略了對域名的保護,等別人搶註了才意識到,特別壹些老字號,像同仁堂就有過這樣的經歷。
3、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首先,域名註冊制度本身為商標和域名沖突的發生提供了便利條件。域名註冊貫徹先申請先註冊的原則,域名註冊管理機構不進行實質審查也不對商標進行檢索,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其次,域名和商標分別由不同的部門進行核準、註冊,分別進行管理,這種多頭管理也是導致二者沖突的壹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再次,制裁措施並不嚴厲,就是簡單的停用和撤銷域名等。第四,對普通知名商標的保護力度不夠。馳名商標可以跨類保護,但是壹些普通的知名商標,雖然沒有馳名商標有名,但是因為它在壹定程度上有壹定的名氣,在市場上有壹定的感召力,因此受到的威脅實際上很大,卻沒有馳名商標那樣的特殊保護。
最後,域名資源的稀缺有限性和域名註冊人註冊域名數量的無節制性,導致沖突的發生,這也是非常重要的。
商標和域名沖突的法律解決
1、建立域名的防禦登記體系
壹方面,企業應該重視自己域名的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或者是知名商標,最好多註冊幾個近似的域名。如果是壹些比較大型的或者知名度比較高的網站,最好把自己的域名多註冊幾個商標進行防禦。
另壹方面,由國際互聯網信息中心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在國際互聯網上建立域名的註冊防禦網址,如果域名申請者想註冊壹個域名,首先要進入這個防禦網址進行查詢,有沒有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商標,如果有,自己要提交證據證明不存在在先權利的沖突,要負舉證責任,否則駁回他的註冊申請。
2、完善域名的註冊程序,確立有效的域名註冊審查制度
把域名註冊的終身制改為續展制,對域名註冊程序實行雙軌制。壹方面保留目前簡易的申請程序,同時也可以增加嚴格程序。所謂嚴格程序就是申請人在申請域名註冊的時候,要提交有效的法律文件,證明自己的域名和商標、商號之間有必然的聯系,就是存在在先的權利,而且還應該有壹個公告的程序,當然公告期不要太長。
3、加強對高知名度域名的保護,禁止域名的反向侵奪
實踐當中,把別人的域名,尤其是知名的域名搶註為商標的現象是經常發生的。因此,立法應該合理地限制商標權人的權利,禁止反向的域名侵奪。
4、建立完整的網絡域名保護體系
關於域名是不是能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這是有爭議的,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壹個特別明確的、大家都能夠認可的解決方案。如果域名不能作為壹種全新的知識產權客體,也就是說,不能夠頒布域名特別法的話,我們可以通過修訂《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出臺相應司法解釋來解決這方面的法律沖突,建立壹個比較完善的網絡域名保護體系。比如說對《商標法》第57條,可以增加壹項“將他人註冊商標惡意註冊為域名的”。
5、給予馳名商標反淡化保護的同時,要加大普通知名商標的保護力度
知名商標以及沒有註冊但為公眾熟知的商標,其知名度雖然比不上馳名商標,但是在壹定程度上,因為它知名,使得它被侵權和被誤認的可能性,相比普通商標大了很多。尤其是在我們國家大力推行民族戰略的今天,要給這些明天馳名、今天知名的商標有利的保護,才能防患於未然,才能更加有利推動民族工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