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是互聯網時代初創企業發展的壹個突出特點,但有時候發展太快,很容易出現產品發布後部分企業沒有申請註冊商標的情況。這將導致企業的商標面臨很大風險,很容易被競爭對手或別有用心的人盯上,搶奪其產品使用的商標。01產品上市後,未註冊商標註冊“快”,這是互聯網時代初創企業發展的壹個顯著特點。但有時發展太快,產品發布後很容易出現部分企業沒有申請註冊商標的情況。這將導致企業的商標面臨很大風險,很容易被競爭對手或別有用心的人盯上,搶奪其產品使用的商標。由於創業公司很難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其商標在商標申請日之前已經通過長期、廣泛的使用獲得了壹定的知名度,因此可以成功對該預註冊商標提出異議。所以這種情況發生後,創業公司通常只有兩種選擇,要麽聯系之前商標的申請人協商轉讓並支付昂貴的轉讓費,要麽放棄該商標,開始新的商標。從創業的角度來看,這兩個結果對企業的影響都很大。所以創業公司以後申請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時候,可能會有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權的風險。03“購買”標識可能導致無意侵權,與第二種情況類似,但主要指受托人“購買”標識設計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受托人的組織不夠專業,會從網上竊取設計供買家選擇,或者初創企業沒有與受托人簽訂相應的協議約定版權歸屬並進行版權登記,商標就不會註冊成功,或者很可能陷入漫長的版權糾紛。除了以上三點,創業公司還容易出現壹些因疏忽而導致的商標問題。比如商標沒有及時註冊,發現產品註冊不了。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缺乏商標第壹的意識,對商標註冊缺乏了解。他們以為只要隨便選個名字就可以註冊,於是壹直拖到產品上市,才發現原來的商標註冊遵循的是“優先權原則”,別人先申請或註冊了類似的商標,卻是自己的商標。第二,商標選擇不慎導致駁回商標申請是因為“近似或者相同的申請或者在先註冊”,這是審查時的“相對原因”。商標法還規定了商標不能註冊的“絕對理由”,壹旦違反這些商標禁止性規定,申請將被無情駁回。這些專業知識,創業公司的運營人員可能不會儲備。很有可能在添加了壹些禁用元素之後,他們會申請壹個商標,然後開始使用這個商標,進行大量的廣告宣傳。直到壹年後才被告知商標註冊不成功,很難通過駁回復審。前期所做的推廣努力和已經建立的品牌效益不得不付之東流。總之,無論是剛起步的企業,還是已經有了良好口碑的公司,都要提前做好商標布局,“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壹定要牢記在心。同時,在註冊商標時,要提前對商標進行核對,避免出現類似或相同的情況。如果企業對商標法不熟悉,邊肖建議妳還是找壹個專業的代理機構來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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