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營業執照的流程:
1,名稱核準,時間,1到3個工作日,運營,確定公司類型、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即可到工商局現場或網上提交名稱核驗申請。結果名字通過了,但是失敗了需要改名;
2.提交材料5至15個工作日。名稱核準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經營範圍,網上提交預申請。網上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到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結果,收到了批準設立登記的通知;
3.領證,時間,預約日期,經營並攜帶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然後領取營業執照。
二、需要準備的資料:
1.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處理信息: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申請人委托的相關證明;
(二)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證件。
2.申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辦理信息: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表》(填寫《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包括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退休和其他失業人員的相關證明;(3)外省市人員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當地暫住證、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明;壹張照片;
(4)營業場所證明;
(5)家族企業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相關專項證明。
三。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