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介紹
壹、培養目標及規格
(壹)培養目標
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達到相當於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的水平,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二)業務培養要求:
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並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
二、學制
二年制。實行學年學分制或試行完全學分制。在大學專科基礎上,中央電大按三年業余學習安排教學計劃。學分有效期8年。
三、課程設置
專業教學計劃中設置必修課、限選課、選修課和集中實踐環節。課程性質有統設、統設服務和自開等。
專科必修課:鄧小平理論概論、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學(1、2)、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1、2)、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等9門。
本科必修課: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合同法、商法、知識產權法、法律文書、勞動法、英語(1)(2)等10門。
限選課:婚姻家庭法、證據學。
選修課: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環境法學、國家賠償法、犯罪偵查學、法醫學、監獄法學、檢察實務、律師實務、犯罪學、犯罪心理學、法律邏輯學、競爭法、公司法、仲裁法、現代產權法律制度專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稅法、房地產法、財政金融法、涉外經濟法總論、國際投資法、國際貿易法、國際商法與實務、計算機應用基礎、大學語文、英語(1)(2)、英語(3)(4)、大學英語(3)、科學發展簡史、財務管理、工商企業經營管理、現代管理綜合專題、期貨交易實務、房地產評估、商務談判實務等36門。
四、教學模式與教學媒體
采用多種現代遠程教學技術手段,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學習支持服務。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課件(含網絡版)為主要教學媒體,文字教材為基本依據。
通過面授輔導、函授輔導、網絡教學、BBS、電子信箱、VBI、電話和雙向視頻系統、電視直播教學等多種形式提供學習支持服務。
五、教學與教學管理
統設必修課由中央電大統壹開設,執行統壹教學大綱、統壹教材、統壹考試、統
壹評分標準。采用集中輔導和巡教巡考等方式,加強教學過程管理。
學生在專科階段已修完英語(1)(2)的,在本科階段可將英語(3)(4)作為必修課,替代英語(1)(2);亦可選擇大學英語(3)作為必修課替代英語(1)(2)。
限選課為專業必修課程,由中央電大統壹課程名稱,執行統壹教學大綱(或教學
要求),並推薦教材。婚姻家庭法為專科階段限選課程;證據學為本科階段限選課程。
選修課為專科階段和本科階段***同設置的課程。地方電大或學生可根據需要自由
選擇,但專科階段已選的選修課,在本科階段不得重復選用。地方電大亦可根據培養目標及當地的需要自開選修課。
參加專科階段學習的學生如今後不參加本科階段的學習,可將本科階段的必修課程作為專科階段的選修課。
4.非法學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的學生參加法學本科學習時,必須補修:法理與憲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經濟法等課程。
5.統設服務的課程,可由中央電大提供教學大綱、多種媒體教材、考試等教學資源的支持服務。
6.學生可以從公***選修大表中選修課程,也允許學生跨科類選修。但這部分課程的學分壹般不超過課程總學分的10%。
7.各門法學專業課程均須安排平時作業,由中央電大和地方電大***同組織。作業成績計入課程總成績。英語平時作業成績占課程總成績的20%。無平時作業成績者不得參加課程結業考試。
8.法學專業各門課程的考核應以教學大綱和文字教材為依據,命題時應適當安排理論知識和應用能力兩部分內容。考試試卷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績占總成績的85%。平時作業成績占總成績的15%。本科階段單門課程考核成績合格者,由中央電大和中國政法大學***同頒發課程考試合格證書。
9.集中實踐環節由地方電大根據教學大綱(要求)負責組織實施。可采取模擬法庭、法律咨詢、專題辯論、實習、社會調查等形式,不得免修。
10.畢業論文重點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題目可以多樣化,選題應符合法學專業教學要求。
六、畢業
最低畢業學分為71學分。學生通過學習取得規定的畢業總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即準予畢業。由中央電大和中國政法大學***同頒發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凡通過國家規定的英語本科水平考試的,由中國政法大學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七、教學計劃進程表(附後)
八、課程說明
1.中國法制史
本課程講授我國自夏、商。西周至建國前法律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歷史進程,以及各時期重要的立法狀況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內容,旨在使學生對我國法律制度的形成有個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鑒歷代法制中有益的東西,加深對馬克思主義法學基礎理論的理解,並打好部門法學歷史知識的基礎。
本課程的主要教學內容: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兩漢的法律制度;三國魏晉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元的法律制度;明清的法律制度;鴉片戰爭後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國的法律制度;中華民國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民主政權的法律制度。
2.國際法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國際法的基本知識、基本原理及國際關系方面的基本常識。本課程的教學內容分為總論和分論兩部分。總論部分闡述國際法基本的理論問題,包括國際法的性質與基礎、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國際法的主體、國家等。分論部分闡述國際關系各個領域中的國際法原則、規則的規章制度,包括領土法、海洋法、空間法、國際法上的個人、國際組織法、外交和領事關系、條約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爭端法和戰爭法等。國際法的定義及淵源,國際法主體,國家領土,海洋法,空間法,外交及領事法,戰爭法等。
3.國際私法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國際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識,並能據此分析和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有關涉外民事法律問題。本課程的主要教學內容:國際私法的基本原理,講授國際私法的對象、範圍、性質、定義、原理及其發展,國際私法的基本規範壹壹沖突規範,外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講授涉外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適用,適用於婚姻與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於財產所有權的法律,合同性債務的法律適用,對外貿易中的法律適用,適用於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法律,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涉外繼承;涉外民事訴訟與商事仲裁,講授涉外民事訴訟中的司法管轄,涉外民事訴訟的壹般法律程序與國際司法協助,區際私法等。
4.國際經濟法
本課程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則。並結合我國有關立法、司法實踐活動,介紹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
主要內容包括:國際貿易法律制度、國際結算與支付法律制度、調整和管制國際貿易的法律制度、國際投資法律制度、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知識產權國際法律保護、國際稅法、國際商事仲裁等。
5.知識產權法 本課程主要闡述了知識產權的概念、原則,系統論述了我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及其具體操作的基本技能,並結合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活動,介紹了國際知識產權有關公約的主要內容及其發展趨勢:旨在使學生能夠較全面地掌握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及其規定,了解國際知識產權的主要規定及發展。
6.合同法
本課程系統闡述了我國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以及各種民事、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合同規範。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對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等有關問題進行系統的論述。並具體介紹了有關買賣、供用電、水、氣、熱力、贈與、借款、融資、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托、行紀、居間等合同。
7.商法 本課程概括闡述了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證券法和破產法等方面的概念、特點、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介紹我國有關的法律制度和本學科的發展趨勢。通過學習商法可以使學生對公司、票據、保險、證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8.法律文書 法律文書包括規範性的法律文書和非規範性的法律文書,本課程主要講授司法文書與民用訴論文書,屬於非規範性的法律文書的基本內容。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掌握有關司法文書及民用訴訟文書的寫作要求和寫作方法,培養學生寫作有關司法文書及民用訴訟文書的能力。
本課程的主要教學內容包括:司法文書的作用、特點和寫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機關的司法文書;檢察機關的司法文書;人民法院的司法文書;律師事務所常用文書;司法機關的筆錄類文書等。
9.勞動法學
本課程為必修課。
本課程講授我國勞動法方面的各種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本學科,要求全面理解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全面系統掌握我國勞動法的內容,並能理論聯系實際,運用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解決我國勞動關系法律調整中的實際問題。學生在學習本課基礎上,可對國外勞動法進行比較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