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惠所得稅稅率。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減征40%。
(2)人才安居獎勵補貼。高新技術企業可推薦壹名本企業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補貼標準為:龍華新區240萬(50%匹配)、寶安區320W(100%匹配)、光明區240萬(50%匹配)、福田區1.7萬(100萬)。
(三)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
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的折舊年限的60%;
如果采用加速折舊法,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
(5) R&D費用加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而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不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實際扣除的基礎上,扣除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75%;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
(六)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在深圳及各區享受相應補貼,如下圖:
1.深圳市獎
首次獎勵高新技術企業5萬元,再次獎勵高新技術企業5萬元。
2.對深圳各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予以獎勵和補貼。
羅湖區:首次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0萬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65438+萬元。
福田區:首次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獎勵654.38+0.5萬元。
南山區:首次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獎勵65438+萬元。
寶安區:首次授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0萬元,授予新型高新技術企業65438+萬元。
龍崗區:首次授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0萬元,授予新型高新技術企業65438+萬元。
鹽田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龍華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0萬元,再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20萬元。
平山區:首次獎勵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0萬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30萬元。
光明區: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規獎勵30萬元,按規獎勵20萬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獎勵65438+萬元。
大鵬區:首次授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0萬元,授予新型高新技術企業65438+萬元。
(7)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給予654.38+0.8萬元的補貼。
(8)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要條件,優先批準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九)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是申請各級政府相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壹。
(十)高新技術企業可優先審批辦公和工業用地。
(十壹)深圳每年將債券發行總額的20%分配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十二)深圳建設的創新型工業建築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
(13)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可以大大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標項目,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14)高新技術企業是任何企業都不可多得的國家資質認證,是依靠科技的企業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於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和國家免檢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