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具備以下條件: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和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簽約人身份證和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經營者的身份證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商標註冊有兩種途徑:
1、壹種註冊方式是申請人到國家商標局辦理註冊;
2、另壹種是委托壹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註冊商標品牌的流程:
1、確定商標的註冊範圍,並進行預先檢索;
2、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文件;
3、商標局受理並審查;
4、公告;
5、核準註冊。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走出去的戰略,商品的品牌化至關重要。在註冊品牌商標時,需要做好相應的準備,需要進行遞交相關的申請材料,商標局會依法進行審查,還會發布註冊公告,通過之後會發放商標註冊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八條
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