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註冊 - 個體工商戶商標侵權如何處理

個體工商戶商標侵權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商標專用權是壹種財產權,受法律保護;註冊商標的合法權益也依法受到商標管理秩序的維護。商標侵權的處置在法律上有規定,有以下含義:1。有《商標法》所列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2.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爭議。3、向人民法院起訴,按法定程序辦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可以並處罰款。4.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權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5.應當事人的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對不打算使用的惡意商標的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本法關於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第十五條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的名義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商標,被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反對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先前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且申請人與他人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關系或者其他關系,明知他人的商標存在,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

第十九條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根據本法規定,委托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可能不予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告知委托人。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除代理服務外,不得申請其他商標註冊。

  • 上一篇:馮驥才解讀真實性?七夕?
  • 下一篇:關於耳洞的故事?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