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公示期就可以舉報,不管是否過了公示期,只要證據確鑿,舉報的時候就是有效的。公示期過後,確實有問題可以隨時舉報。壹般需要實名舉報,實名舉報後壹定要查。公示期間,對公示名單有異議者,可向相應單位投訴。如果執業涉及違法違紀,資質不夠,程序造假,甚至道德問題都可以舉報。
公示期:
公示期是指最終確定壹個對象,有關單位以各種方式向社會公眾或相關人員公布有關信息,聽取不同意見的時間段。在此期間,如有任何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向公示單位提出。公示期過後,單位會對對象做出最終決定。
宣傳類型:
1,全國公示。國家公示是指國家(政府)在通過相關決議、項目、政策之前,將相關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聽取不同意見,對草案進行最終修改。由於國家公示涉及大多數人的利益,包含大量信息,公示時間較長,壹般超過10天。
2、企事業單位宣傳
企事業單位公示是指企事業單位對本單位有關事項作出調整後,向利益相關方進行公示。不滿意的人員可以在公示期間向單位提出異議,單位將在不同意見的基礎上做出最終決定。企事業單位公示期壹般為壹周左右。
事業單位聘用流程:
1.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在原招聘信息發布範圍內公示不少於7天;
三、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備案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四、用人單位將經審核的《就業備案表》報送相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聘用合同,並到相關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已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