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可以看作是電影院的廣告收入,如馬的錢。這個大廳叫騰訊廳。
冠名招商中的電影發行原則
有些企業喜歡狂轟濫炸廣告,或者多管齊下,即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密集投放同壹個廣告,企圖達到1+1+3的效果。那麽,是不是選擇的媒體越多,投放廣告的頻率越多,廣告效果就會和投入成本成正比呢?答案是不壹定。
資深廣告人張育甲認為,要想從廣告組合中獲得最佳利潤,必須掌握以下原則:任何媒體的受眾都不可能與企業產品的目標消費群體完全重合。
因此,企業組織在選擇媒體時應該最大限度地互補,即在選擇壹種媒體後,針對消費者中不包含的那部分,使用其他媒體來完成。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廣告覆蓋的最大有效人群,也就是企業產品的目標消費群體。
消費者對廣告信息的興趣、記憶和購買欲望需要以壹定的頻率反復提醒和鞏固。因為受眾對壹個廣告在壹個媒體上重復刊登和播放的關註度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降低,所以需要和各個媒體合作,延長受眾對廣告的關註時間。
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傳播特征。例如,電視廣告有助於吸引消費者的註意力,但不能傳達太多的信息。報紙和雜誌可以傳遞大量的信息。
壹般的促銷信息可以通過電視或報紙發布,但促銷活動的詳細規則可以通過店鋪海報傳達。
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時間特征。比如電視、報紙及時刊登,可以連續宣傳,間隔時間短。而雜誌壹般是以月為單位的,不適合刊登實時新聞。在媒體組合上,要考慮時間的協調。
比如電視,報紙做簡潔的新聞報道廣告,雜誌做深度的軟文廣告。
總之,無論采用何種形式的廣告,都要遵循效益最大化的原則,即在各種媒體上發布廣告的規格和頻率要合理組合,保證達到廣告效果,節省廣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