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和外貿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並已辦理進出口企業代碼。
二、廣交會統計口徑下企業出口金額須達到以下最低標準
(註:廣交會統計口徑下的出口額是指中國海關統計的壹般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出口額中,扣除非看樣成交產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碳、金屬及非金屬礦產品、煙草等後的出口額):
參展企業資質標準
三、具有與所申請參展展區對應、負責該展區管理的相關商(協)會員資格。
四、屬下列情況之壹的企業禁止參展:
(壹)商務部向社會公告的違規違法企業,在公告期內禁止參展。
(二)國家工商、海關、稅務、質檢、外匯、環保、藥監等部門通報的違規違法企業, 在處罰期限內禁止參展。
(三)被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侵權的企業。
(四)違規轉讓或轉租(賣)廣交會展位且在處罰期限內的企業。
(五)在某壹展區連續兩年四屆(自2013年第113屆廣交會起計)參展後,仍無對應展區類別出口額的企業,禁止其在該展區繼續參展,直至確證其有該展區類別的出口額為止(本條出口額特指廣交會統計口徑下的出口額)。
五、參展展品要求
屬下列情況之壹的展品禁止參展:
(壹)《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展展品範圍(出口展)》規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他有關出口產品質量法律法規規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標、專利、版權,但未取得合法權利證書或使用許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藥品等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有不良記錄且未經復檢合格的展品。
六、參展企業須承諾接受和遵守廣交會出口展的有關條款和管理規定,包括《廣交會出口展展位使用責任書》、《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參展須知》、《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參展商服務指南》等。
詳情到廣交會官網看吧:/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