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圖案
以word mark為例。如果國內權利人的商標是“CYAST”,在查詢中發現了幾個非常相似的商標,那麽這個商標的申請在目的國被駁回的風險很大。此時,權利人可以對商標進行圖形設計,或者添加圖形來增強商標的顯著性,那麽所謂的“在先近似商標”就不再構成障礙。
另外,如果在對“CYAST”商標的查詢中發現幾個以“CYA”開頭的在先商標,權利人也不必輕易放棄。壹般來說,如果目的地國可以存在不止壹個包含相同字母組合的商標,那麽被查詢商標和這些在先商標的可能性也會增加。當然,也不能排除商標被目的國商標局駁回的可能,因為這些在先商標很有可能是通過復審和答辯最終註冊的。
2.商標所有人的名稱也是查詢報告中的重要信息。
有兩種情況需要註意。第壹,如果查詢人發現在先商標的所有人名稱與其公司名稱幾乎相同,可能是發現了之前在該國註冊成功的商標。這時候我們需要做的就是馬上把之前在這些國家註冊的商標的所有人名字給改了,然後再提交新的商標申請。
第二,如果在先商標所有人是查詢人在該國的經銷商或分支機構,且產品類別甚至產品項目完全相同,則很可能已經被註冊商標註冊。此時通常是先申請撤銷在先商標,或者與搶註人溝通,簽訂商標轉讓協議。
3.商品類別和商品項目壹般來說,詢價人最好提供具體的商品名稱,這樣商標詢價更有針對性。
如果沒有提供具體的商品名稱,代理機構將查詢整個類別。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有些國家的查詢報告會顯示其他相關類別的查詢結果。比如查詢人想查詢國際分類12中的“陸地車輛”,查詢報告中也顯示了之前在第37類中的近似商標。這時候壹定不能掉以輕心,以為貨物不在壹個品類,不會構成障礙。通常商標查詢涉及國家的,商標局在審查商標申請時也會對相關類別進行審查,並發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