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165438+下午0:30 13:30-17:00(節假日除外)。
濟南市歷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
第壹條根據濟南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濟南市歷城區機構改革方案》和《濟南市歷城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濟南市歷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管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區市場監管局貫徹黨的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工作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和區委的有關工作部署,推動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 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 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全區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實施國家質量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全區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的信用監督管理。組織對企業信息披露的監督檢查。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風險分類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區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非法價格收費、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傳銷、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和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及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區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濟南市歷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四)負責全區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集中行使區級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執法職責。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五)負責統壹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組織推動競爭政策的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配合國家、省、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壟斷行為。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督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產品防偽工作。承擔質量強區推進品牌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
(八)負責本地區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監察,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會同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監督檢查鍋爐環保標準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制定全區食品藥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區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壹發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追溯合作機制,引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承擔風險預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壹)根據授權負責本地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國家藥典等標準、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組織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處置,組織質量抽查。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中藥飲片炮制規範的實施。
(十二)負責全區計量工作的統壹管理。執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規範和監督商品數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壹管理本地區的標準化工作。推動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山東省地方標準的實施,並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評估。指導和監督集團和企業的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統壹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根據授權對認證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取得資質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促進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全區知識產權工作。擬訂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特殊標誌和官方標誌的保護,負責商標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知識產權運用,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根據需要承擔與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的工作。
(十七)負責投資服務領域的市場監督管理。
(十八)負責本系統或領域的黨建、意識形態、宣傳和群眾工作。與黨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合作,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1)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的決定,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進壹步推進審批服務便利化,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壹次性”改革和市委、市政府“壹次性”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政府職能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