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壹個中文詞,指的是消費者對某壹產品和產品系列的認知。
品牌的本質是品牌擁有者的產品、服務或其他優於競爭對手的優勢能夠給目標受眾帶來相同或更高的價值。價值觀包括:功能興趣和情感興趣。
廣義上的“品牌”是壹種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其差異性通過抽象的、獨特的、可識別的心智概念表現出來,從而作為壹種綜合反映在人們的意識中占據壹定的地位。品牌建設是長期的。
從狹義上講,“品牌”是壹種兼具內在和外在特征的“標準”或“規則”。它是通過對概念、行為、視覺、聽覺的標準化和規範化,使之具有獨特性、價值性、長期性和認知性的壹種識別系統的總稱。這個系統也叫CIS(企業識別系統)。
現代營銷之父科特勒在《營銷學》中定義,品牌是銷售者長期向購買者提供的壹組特定的特征、利益和服務。
品牌是壹種無形資產,能給所有者帶來溢價,增加其價值。其載體是壹個名稱、術語、符號、標誌或設計以及它們的組合,用於區別於其他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增值的來源來自於其載體在消費者心中形成的印象。
品牌更多的是承載了壹部分人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認可,是品牌商和客戶相互磨合衍生出來的產品。
商標和品牌是兩個不同領域的概念,容易混淆。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人將這兩個術語混用,通用。甚至誤以為標記商標的符號已經成為品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所有在工商局註冊的商標都可以稱為品牌。
中國是商標大國,中國是品牌弱國。全球最有價值的品牌有100個,中國品牌屈指可數。可見,商標和品牌不能劃等號。它們從不同角度指代同壹事物,既有密切聯系又有區別。在生活中,很多人經常混淆這兩個概念,認為壹個註冊商標就成了壹個品牌。事實上,壹個註冊商標要成為真正的品牌,需要壹個漫長而艱苦的過程,就像修築萬裏長城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