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或者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局決定宣告註冊商標無效時,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收到申請後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在限期內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裁定維持該註冊商標或者宣告其無效,並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Count ALTIPLANO系列G0A35130腕表,售價170000,厚度5.25mm。
伯爵以此將微機械技術推向極致,在超薄腕表領域創造了兩項全新的紀錄:由於微擺錘的組裝,機芯厚度僅為2.35 mm,是當今市面上最薄的自動上鏈機械機芯,腕表厚度僅為5.25 mm,是同類腕表中最薄的。三樓銀色表盤,4點位置有小秒針。這款優雅而簡約的腕表是當今的經典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