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註冊商標的目的是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獲得法律的保護,從而創立屬於自己的商標品牌。但是在現有僅有的註冊商標基礎上,註冊聯合商標與防禦商標,是進行保護商標的壹種較常用的手段。
今天,我們就來進壹步了解什麽是聯合商標與防禦商標。
關於聯合商標
雖然,遇到很多相似、類似的商標碰瓷,通過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異議、爭議、撤銷註冊不當或者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手段來達到保護商標的目的。
但是這種保護太被動了,而且範圍是有限的,還需要投入長期又巨大的精力,特別是遇到異議、爭議、撤銷註冊不當之類的案件,所需要的時間起碼兩年或者更久。
聯合商標的作用就能在這時候體現出來,給自身的商標周圍建起防火墻。由於聯合商標是相近似的若幹商標,它們只能屬於壹個商標所有人,不能分拆轉讓;同時聯合商標只要有壹個商標被使用,即可視為所有的聯合商標被使用,因此,聯合商標中未被使用的商標不受“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限制。
使用聯合商標也有很對需要註意的事項:
聯合商標主體亦是正商標所有人,兩者應當壹致,聯合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與正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類似。
聯合商標的註冊不是為了使用。
聯合商標中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使用許可也如此。
聯合商標中每壹個商標都具有相對獨立性,其中壹個商標被撤銷或終止,不影響其他商標的效力。
註冊聯合商標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自己的證商標被他人映射仿冒。此外,也在於適用企業發展和新產品開發的需要。
關於防禦商標
防禦商標是指較為有名的商標所有人在該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的若幹個商標,為防止他人在這些類別上註冊使用相同的商標。原商標為主商標,其他為防禦商標。
根據商標法,商標專用權的範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類似的商品或服務。
註冊防禦性商標時需要註意幾個問題:
商標構成要素是否具備獨特的顯著特征。
面臨“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標撤銷的可能。
註冊防禦商標的目的,並非是立即使用這些商標,而是限制他人在某些相關類別上註冊或者使用與主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起到壹定的防禦保護作用,同時又能給未來汽油發展預留“伏筆”。
所以,註冊防禦商標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到如何使用商標,否則就失去了防禦商標的意義了。
本期關於聯合商標和防禦商標的內容是極少的,但是對於自身企業的品牌作用是極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