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的書寫體系已經有二千年以上發展演化的歷史,現如今所使用的繁體中文也已經被簡化過許多次。直到現今,它壹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書寫標準。繁體中文的這種俗稱由來,緣於1956年中華人民***和國在中國大陸推行漢字簡化。當時人民的識字率低,中文的學習和使用被認為壹大的困難,加上當時中華人民***和國 *** 傾蘇,試圖將中文羅馬化。當時在壹封給同學的信件中講,「拼音文字是較便利的壹種文字形式。漢字太繁難,目前只作簡化改革,將來總有壹天要作根本改革的。」[1]。他公布了其文字革命的第壹策劃案,並由郭沫若主持。把用於簡化的漢字稱作繁體字(指筆畫繁雜),簡化筆畫後的漢字稱作簡化字,現時又常稱為簡體字。漢字簡化形成中國大陸中文書寫標準,稱為簡體中文。中國大陸的標準中文字被簡化字取代,而不用繁體字。另外,未經省略部首並在簡體字中沿用下來的漢字則被稱作傳承字。另外在字型上,繁體字與簡化字、傳承字在書寫或印刷上都略有不同。 繁體中文,是指稱正體中文、傳統中文。指以未經簡化古中國傳統的文字體的漢字書寫的漢語,其概念與在當代中國普遍使用的簡體中文相照應,中國大陸、港澳及海外華人普遍稱之為繁體中文,西方國家則通常將繁體中文稱作傳統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而對簡化後的中文則稱作「簡體中文」(Simplified Chinese)。自國***內戰蔣中正領導的中華民國 *** 撤守臺灣後,而中華民國 *** 壹直以中華正統自居,因而在臺灣施行之國字體(國家普遍通行之文字體)為正體中文。而在中國大陸由所領導創建的中華人民***和國 *** 在推行繁體中文簡化後,對用於被加以簡化的傳統正書文字體(簡化的字體)稱為繁體字(或深筆字),簡化後的字稱為簡化字,還整理出新舊字形,導致繁體與簡體中文的字體除文字學意義(尤其是六書造詣)上亦有不少差別, 因歷史上政治因素,經簡化繁體中文後而才有繁體中文與簡體中文的差異與爭議存在。 繁體中文主要是臺灣及港澳地區的官方文字,中國大陸則是民間使用居多,官方也偶於特定場合時使用,日本、韓國等地則因歷史及文化影響(請參照古代中國與古代亞洲地區歷史)有不同於港臺的另壹套傳統古代中國文字體的承繼模仿及改書(尤其是古中國秦漢、唐代、明清)另壹方面,請參照發音或發聲亦受影響,而越南、朝鮮只在學術研究上使用。簡體中文則主要使用於中國大陸、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地的華人社區。除此以外的華人對兩種書體的使用情況則為各半,大部分會使用繁體中文來發布信息,手寫則以簡繁混合居多。 1955年10月,《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經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會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討論的結果作了修改,修改後的草案經國務院漢字簡化方案申請委員會審定。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公布《第壹批異體字整理表》,其中收錄的39個選用字習慣上看作簡化字。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報》全文發表了國務院的《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和《漢字簡化方案》。1964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出版《簡化字總表》。1965年出版《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規定字形,表中用字如「盜(盜)」、「奧(奧)」很多時會看作簡化字。1977年12月20日,公布《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稱為「二簡字」,試用壹段時間(約八年)後,因為字形過於簡單且混亂而宣布廢除。1986年6月24日,國務院發出《國務院批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的通知》,宣布廢除「二簡字」。1986年10月10日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刊載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報》(***收2235個簡化字)。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就剛剛研制出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通用規範漢字表》中不僅恢復了6個繁體字,51個異體字,還擬對44個漢字調整其寫法。 大陸漢字規範 按照大陸 *** 的法律規定,今天在簡化字已取代繁體字成為大陸的規範漢字,而繁體字、異體字則被定為不規範漢字。日常使用漢字,字形和筆順要以《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公布的7千個漢字為依據,而繁體字則是不在這7千個漢字之列的。壹般情況下使用繁體字於法無據,只有在特殊場合下可以使用繁體字,例如古代漢語、古典文學、歷史、考古學、古文獻學等課程相關的書籍,書法美術作品,已經註冊的商標,老字號,歷史題材的影視劇中的涉及漢字的道具,對臺港澳的宣傳等等。 所以是繁體字先 !!! 贊同漢字簡化的人,認為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在演化過程中不斷簡化。漢字的簡化減少了漢字的筆畫數和漢字的數目,因而降低了漢字學習的難度,同時加快了書寫的速度,有利於普及 教育,減少閱讀的視覺疲勞。
當然繁體字,簡體字是後來簡化而成,為了掃除文盲而設
系繁體字出現先,繁體字是由象形文字演變出來,而簡體字的由來 中國近百年的漢字簡化運動著重形體簡化,主要分兩個階段。 第壹階段是〝五四〞運動時期。於1922年,錢玄同發表了《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簡省漢字筆畫的提議》等壹批論文。當中指出當時的漢字筆畫太多,不適用於學術和教育界上。 1935年6月,錢玄同編成了《簡體字譜》,收二千三百多字。教育部門從中選了三百二十四個字,並公布了《第壹批簡體字表》。這是歷史上第壹批官方公布的簡體字。可是,這件事受到當時復古守舊派人士反對,故此這個簡化字表於1936年2月便被收回了。 於中華民國時期 第二階段是大陸建國以後的簡化運動。於1950年,大陸教育部開始搜集常用簡體字。1956年1月,國務院通過 《漢字簡化方案》,並在全國分批推行。該方案***收簡體字五百壹十五個,簡化偏旁五十四個。到了1964年,文改會編印了 《簡化字總表》。該表在 《漢字簡化方案》的基礎上,用簡化偏旁類推的方法,將簡化字的數量增加到二千二百三十六個。1986年,大陸發表經過個別調整的 《簡化字總表》,作為人們學習使用簡化字的規範。這總表壹直沿用至今。 其中壹個目的是方便,除了中國,相信大部份有中國人的社區如馬來西亞、星加坡都用繁體,但是現在隨著中國國力較強,很多要與中國交易的華人因此開始要多用簡體來遷就,尤其非洲及中東國家的華人翻譯都大多用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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