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直到2016,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茅臺國宴商標作出了2次駁回和5次駁回。2016,茅臺集團將商標評審委員會告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過近三年的審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茅臺集團的起訴。
近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這份壹審判決書。茅臺酒——“茅臺國宴”商標不註冊的原因很簡單,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七)項和第(八)項的規定:
“具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誤解商品的質量和其他特征或者產地”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熟知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我國《商標法》中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文字和圖形有哪些?
(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和圖形;
(二)同外國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三)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與紅十字、紅新月標誌、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5)該產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⑥直接表示商品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文字和圖形;
⑦帶有民族歧視的文字和圖形;
8 .誇大和欺騙性的文字和圖形;
⑨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
⑩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名稱。但是,除非該地名有其他含義,使用該地名的註冊商標繼續有效。
茅臺商標白酒商標